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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 协同作战抓获假冒社区人员真窃贼
时间:2023-04-16来源:媒体与法 阅读:10

        本网讯(朱善永殷国庆)“民警同志,我停在楼下的自行车丢了,请帮我找找!”

      “民警同志,这些摩托车和自行车是社区人员卖给我让我拉走的,可跟我没关系啊!”

    “民警同志,我们社区只是清理后统一存放,是不会私自将摩托车和自行车卖给别人的!”

       这三个人、三个对话使一个丢失自行车的“小案子”变得扑朔迷离。

       4月6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南岗派出所接到李女士报警:称自己停放在和谐小区自家楼下的自行车丢了,希望民警帮助找回。民警将近期社区正在开展春季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清理废旧自行车的情况告知了李女士,让其到社区询问一下。但就在李女士离开后,民警又连续接到多名居民报警称自行车丢失,民警感觉此事可能并不“简单”。

 

       在得到社区明确答复几名群众丢失的自行车不在社区清理的停放区后,副所长李科杭立即带领案件办理队民警开展案件侦办工作。民警在自行车丢失区域的沿途监控中发现,3月28日和3月31日一名女子驾驶电动三轮车将多台摩托车和自行车拉走,但由于监控画质不清晰,无法辨别该人的体貌特征。经综合作战指挥室对案件进行细致的分析研判,决定兵分两路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由案件办理队继续扩大监控范围调查该人的“来路”“去路”,由社区警务队通过案件办理队提供的实时信息进行走访摸排。

 

       经大量工作,最后锁定了该人系废品收购站的经营者李某。经询问,李某肯定的说到,自行车是社区的人卖给她让她拉走的。民警见到李某的回答如此坚定,猜测难道是社区“撒了谎”?可又想到社区工作人员斩钉截铁的答复,民警感觉此事十分蹊跷。

 

       随着案件办理队扩大监控查找范围,一名疑似卖李某车子的“社区人员”“浮出水面”,在截取到该男子的面部特征后,社区警务队凭借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当即辨认出该人正是居民王某。在铁证面前,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也弄清了事情的原委:社区近期正在清理整治废弃摩托车和自行车,“聪明的”王某发现了“来钱道儿”,于3月28日和3月31日冒充“社区人员”分两次将和谐小区内的2辆摩托车和9辆自行车私自卖给废品回收站的李某,违法所得人民币475元。

       最终在两队一室民警密切协作合力攻坚下,还给了和谐社区一个“清白”,王某也为自己“钻空子”耍小聪明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现王某已被省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给予行政拘留6日的治安处罚。

 

责任编辑:媒体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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