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繁昌派出所依法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4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富、李某舟、王某飞及尹某荣移送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2020年9月26日至10月14日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富、李某舟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长江十年禁捕的情况下,事先共谋,分工明确,组成电捕鱼犯罪团伙,擅自在长江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电捕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7次,共计非法捕捞渔获物约416.21公斤,涉案价值约8000元。
来源:警察论坛
责任编辑:媒体与法
日前,繁昌派出所依法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4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富、李某舟、王某飞及尹某荣移送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2020年9月26日至10月14日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富、李某舟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长江十年禁捕的情况下,事先共谋,分工明确,组成电捕鱼犯罪团伙,擅自在长江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电捕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7次,共计非法捕捞渔获物约416.21公斤,涉案价值约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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