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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芬河交警: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倾力打造文明交通品牌
时间:2021-08-17来源:媒体与法 阅读:10

    本网讯(朱善永黄玉桥杨林)2020以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交警大队按照公安局党委的安排部署,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以预防交通事故“减量控大”专项行动载体,以“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专项行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文明交警、文明交管、文明交通”创建活动,交通陋习得到有效治理,交通秩序进一步改观,交通文明程度大幅度提升,交通事故大幅度下降,全力打造文明交通品牌,全市一般以上交通事故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1.7%,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亮点频闪。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去年年初开始,绥芬河市交警大队将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内容,针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竞争性和紧迫性,成立创城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统一思想、严密措施,全警投入,积极作为。


    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与文明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该大队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划片包干,强化组织推进,夯实工作责任,毫不松懈地抓整治、抓巩固、抓提升,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针对交通乱点、堵点,进行实地调研,逐一制定交通改善方案,确保了创建工作运转顺畅、行动高效,在全市创城大考中展现了公安交管力量。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查标准,全面排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大队组织民警对城区主干道、高速公路、商超店铺、机关事业单位周边等重点地区的标志标线和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交通标志标线不全、设置不合理、破损污毁的进行登记造册,全力推进整改。累计新增、修复和更换道路交通标识牌243处,施划交通标线2.2万平方米,增设“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标识牌150块。着手规范停车管理,组织各民警对辖区停车场、停车泊位进行摸排登记,摸清底数,估算缺口,深挖停车资源,对缺失、不清晰的停车泊位进行覆新施划,新增停车泊位8500个,安装规范停车标识牌160块,不断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为适应现代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着力解决新形式下车流、人流、物流与日俱增的实际,该大队以交通管理科技化建设为抓手,增设交通信号灯3处,调整2处,增设“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电子抓拍系统4处,违法停车电子抓拍系统3处,有效提升了行人和非机动车管理效能,斑马线前交通秩序不断规范。  

    按照“勤务跟着流向走,警力随着流量调”的基本思路,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加强早晨和夜间路面的管控力度,对违法现象突出的路段,在不同的时段,采取不同的治理手段,通过采取提前上岗、延迟下班、增加路面警力、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等方法,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彻底消除管理上的盲区、死角。2020年以来,该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9万起,其中现场处罚1.3万起,非现场处罚3.6万起。


    突出整治交通违法乱象,注重社会协同参与,是该大队打造文明交通品牌的另一个特点。“两闯”(闯红灯、闯禁区)、“三驾”(酒驾、醉驾、毒驾)、“四危”(逆行、违法占道行驶、驾车时违法使用手机、无证驾驶)、“四不”(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让行、不走人行横道)等易肇事肇祸严重违法为重点,紧盯城市肇事肇祸最多的“两轮”(电动自行车车、摩托车),通过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网上巡查与路上拦查相结合,切实降低了城区交通违法率。同时,加大对爱情谷、中俄自驾游营地、红花岭东北抗联小镇等景区周边停车秩序的治理力度,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逢违必纠、逢违必查,形成了高压严管态势。去年以来,查处醉驾102起,移送起诉83人,查处酒驾155起、无证驾驶94起,行政拘留144人。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4540起,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2000余起。


    积极协调市文明办、绥芬河镇,招募文明交通协勤人员73人,每日劝导行人走斑马线200余人次,组织驾校学员参与文明交通劝导1600余人次,探索醉驾免予起诉人员参与交通劝导 4人次,组织“黄马夹”动起来、喇叭响起来、指挥棒舞起来,劝导行人不文明行为2万余人次,切实发挥社会协同参与的重要作用。

    2021年6月份,绥芬河市以高分顺利通过了全国文明城复检工作,文明交通创建工作成为亮点之一,功不可没,并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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