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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香河县万新湖: 23年前政府支持建设23年后强拆,业主分文未补强拆者获利上百万元
时间:2021-01-26来源:媒体与法 阅读:10

在河北香河县,一家在1997年由当地政府下发文件立项并鼎立支持,时任县委书记、县长都现场考场察并指导,由民营企业出资建设的万新湖游乐园项目,时隔23年后的2019年,现任不买前任的帐,被现任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以违法占地为由,雇佣社会闲杂人员,采用断水断电等方式对该游乐园内的基础设施进行强拆。其中雇佣的一名拆迁主谋者在此之前曾因非法暴力拆迁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万新湖游乐园的主要负责人质疑,当地政府雇佣涉黑人员进行强拆的背后,目的是当地政府计划征用该宗土地而不想给予民营企业一分钱的赔偿。虽然被强拆的业主未获分文赔偿,但被雇佣的强拆者却得到拆迁款上百万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是发展经济的必经路径,河北省香河县的民营企业为何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更令人诡异的是,同样在香河县,同样的万新湖游乐园附近,同样占用潮白河河道内的土地如青海城商品楼住宅小区、新华便民市场、紧邻潮白河北岸近百亩的一个大棚种植园等项目,至今,这些项目用地也存在种种问题,但当地政府却采用选择性拆迁的办法,同事不同命,对这些项目进行保留,背后涉嫌利益寻租的链条。

万新湖游乐园曾是当地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1996年11月,时任香河县的主要领导大力支持发展县域经济,为改变潮白河沿岸荒草丛生坑洼满地环境极差的现状,决定由民营企业家孙英出资,在香河县万福辛庄村堤后100多亩无法耕种的废弃地内建设万新湖游乐园,实现既改变环境,又让周边村民和县城居民有一个休闲娱乐可去的地方。

为了让该项目有一个合法的身份,1996年7月万新湖游乐园申领了营业执照,1997年,该项目又与万福辛庄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在香河县取得了项目审批立项。

依据香河县人民政府1997.06.05第74号批复的文件,万新湖游乐园开始动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录像视频等资料显示,1998年3月,香河县时任县委书记孙殿高、县长尹志峰、淑阳镇镇长王建生及时任经委主任陈刚均来考察指导建设情况。

根据该项目投资账目显示,万新湖游乐园前后完成投资达 1015.5万元,其中对外负债 800多万元。地上古建筑等建筑物、构造物达 13358 平方米,围墙1250米,路面7500平方米,石护坡680平方米。如果这些投资额按现在市场价格,其价值高达3000多万元。曾经荒草丛生坑洼满地环境极差的潮白河内,建成的"万新湖"成为了香河县地标性建筑,"万新湖"也成了香河县家喻户晓的地标性名称。万新湖游乐园建成之后,为了完善游乐园的经营管理,孙英以万新湖游乐园为股东,组建成立了"香河县万新工贸有限公司"。

村民眼红万新湖游乐园被蚕食

万新湖游乐园在建成投入经营后,一片坑坑洼洼的荒草地经成了风景优美的游玩场地,这引起了当地村民和村委会的眼红。先是在2005年4月开始,万新湖院内的各种名贵树木被盗,经报警得知是万福新庄村委会所为。万福辛庄村委会带头侵占万新湖游乐园财产的行为给该村部分村民壮了胆,很快,又有村民强行圈占游乐园内的土地,并在土地上构建建筑物。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并排除妨碍,2011年开始,香河县万新工贸有限公司向侵权人香河县万福辛庄村委会及侵权的第三人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貌。

根据2013年2月1日香河县法院依法作出的(2012)香民初字第1240号民事判决书显示,判决被告张建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退出侵占原告香河县万新工贸有限公司的10.7亩土地,清除地上物,恢复土地原貌。

但是,香河县万新工贸有限公司诉万福辛庄村委会及村民侵占土地的诉讼,后经廊坊市中院审理又发回重审,这样一起简单的土地纠纷、排除妨害的案件,却从2012年香河县万新工贸有限公司起诉万福辛庄村委会及村民开始,至今已经经过8年时间的诉讼,香河县和廊坊市两级法院始终在一审判决二审发回重审,在诉讼中玩弄司法游戏,始终没有审理清楚,使当事人不但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而且陷入无限的诉累之中。

法朔及既往23年前的占地被定性为违法被强拆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0年,香河违法占用农村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以租代征、对失地农民补偿不足等问题遭到曝光。此后,香河县开始进行集中整治土地问题,但在历次土地整治风暴中,万新湖游乐园均不在整治之列。同时,根据法院的裁判文书显示,因建设万新湖游乐园累计拖欠对外债务一千多万元,香河县万新工贸有限公司始终被香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

但在2019年6月27日,万新湖游乐园突然遭到了当地政府的强拆,在实施强拆时,当地政府雇佣社会闲杂人员,先是实施断电,又组织社会闲杂人员故意移动公司大门监控摄像头,毁坏大门、警卫室、牌匾及其他设施。

为何23年前经过香河县政府立项,并由时任县委县政府领导鼎立支持的民生项目突然遭到了当地政府的强拆呢?原来,当地政府计划征用万新湖游乐园所占用的土地,但又不想做任何补偿,所以将23年前建设的项目定性为违法建筑。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但在香河县现任县政府主要负责人那里,法治并没有权力大。

2020年4月24日,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再次突然闯入万新湖游乐园,利用挖掘机等机械对万新湖游乐园内地上古建筑等建筑物、构造物进行暴力强拆,现已将有13358平方米地上古建筑等建筑物、构造物的万新湖游乐园夷为平地,直接损失达 3000多万元。

对此,香河县万新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多次举报参与强拆的路洪某、王某为、崔某鹏、姜某良、周某生、佟某超等人,并且,参与强拆的主要负责人王某在此之前就因拆迁被判寻衅滋事罪,但是,当地政府仍然雇佣了这些有前科的社会闲散人员进行强拆。

更令人不解的是,在强拆过程中,香河县万新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用手机录像时,却被香河县新华街道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手机抢走,一名来香河县万新工贸有限公司来看望朋友的局外人手指头也因此被撅骨折,起诉到当地法院后,法院判决是执法过程中的事,新华街道并无过错。

据悉,拆迁万新湖游乐园一万多平方米的建筑,当地政府支付给所雇佣的拆迁公司和保安公司的拆迁费每平方一百多元,仅拆迁费就支付了数百万元,香河县万新工贸有限公司认为自己的合法建筑被拆迁一分未得到,两家参与强拆的公司却分别获利上百万元,更令人不解的是,参与强拆的一个拆迁公司,一个保安公司,当地政府没有经过任何招投标程序,就将巨额的拆迁利润拱手相送给这两家公司,背后涉嫌通过利益关系人定向指定利益公司承接项目。但背后涉嫌的利益输送问题,始终没有相关部门查处过问。

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香河县万新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此无法理解,即便23年前已经建成的万新湖游乐园建设不合法,需要对地上附着的建筑物、构造物进行拆除,香河县人民政府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亦都是健在,更应该通过诉讼请求去依法拆除,为何却绕过法治的道路,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将数百万元巨额拆迁费用拱手相送给他们,而让其代替执政执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香河县撇开法律,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暴力强拆万新湖游乐园事件,折射出法治政府在河北省香河县已经越来越远。(胡冀民)

原文链接:http://www.dnnygroup.com/new/2021/guonei_0125/2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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