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健记者朱善永)“我是真没想到,这么快案子就执行了,还亲自给我送来了执行款。”近日,黑龙江省肇源县法院“有温度”的执行,赢得了申请执行人高度的赞许,并为此向干警们赠送锦旗,诚表谢意。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让受困群众在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肇源县法院贯彻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积极探索更多执行方式,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因一笔借款陷入生活困难。刘某某系出借人任某某(已死亡)的妻子,2014年间,被执行人彭某某、张某夫妻分两次向任某某共计借款45万元,并出具了借据。任某某生前从事倒卖粮票挣取差价的工作,即以低于粮票记载的价格收购粮食销售商卖粮的粮票后,再向收购粮食的公司领取粮票票面记载的售粮款,从中挣取差价。被执行人彭某某则系粮食销售商。由于任某某生前向彭某某收购过粮票,虽经法院判决,彭某某仍以二人有经济往来为由,主张已经清偿借款,拒绝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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