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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物”吴强忠:老骥伏枥志在调解路
时间:2021-05-01来源:媒体与法 阅读:10

       核心内容:一个响亮的名字为人所铭记,一个感人的事迹在庆元乃至全国口口相传。他就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浙江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全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等八十多项荣誉获得者

 

吴强忠在办公室审理案件

      人物档案:吴强忠,1955年2月出生浙江庆元、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入党、大学学历、市级(检察)人民监督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浙江省特级人民调解员,他四十六载如一日扎根最基层ー线,三十一年坚持奋战在人民调解岗位,用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成功调解各类社会疑难棘手的矛盾纠纷5410余件,代表政府出庭应诉上百件,化解上百起非正常死亡案件、五十余起医患纠纷、制止化解群体性事件上百余起、征地拆迁、五水共治几百起、6890余件群众上访件件件有报结,75980余人次的法律解答咨询让人满意而归。他运用法治与德治并举正义之剑,维护公平与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为民爱民、奋发有为、勇于担当的真挚情怀。他分党忧解民难的先进事迹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群众的强烈反响。有付出就有收获,他先后获得:中国好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全国人民满意司法员、全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全国百名感动中国人物、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浙江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浙江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浙江省十大优秀司法所长、浙江省优秀人民监督员、荣立个人一等功等80多项荣誉称号。退休前他曾任新村区、城郊区、农机管理站站长、松源镇、濛洲街道、综治办、维稳中心、信访办、调委会主任、城区中心司法所所长等职。奉献余热铸就和谐的吴强忠退休不退志夕阳更作为,他一路战胜病魔、抛洒热血、一片丹心、一身正气、为民解困给人生留下最真实、最敬佩、最感动的崇高人格风范和巨大的精神魅力,是千千万万基层共产党员和人民调解员的缩影,相信广大党员调解干部能从此文中获得激励和争当“一心为民型、求真务实型、清正廉洁型、公平正义型、敢啃硬骨头型、做百姓亲人型”的人民调解员。

化解矛盾积案棒棒者
       忠于宪法和法律,是基层法律工作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他刚正不阿、公正公平,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威严;他讲法规、说案例,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他尊崇法律、服务百姓,无论走到哪里,因为有了他,群众就能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感受到调解为民的温暖。

 

群众那里有诉求吴强忠就出现在那里

        案例一、2020年9月17日成功调处ー起(调地)承包经营权争议:(这是ー起经二审法院判决的案件,这是ー起6年奔波寻求正义的案件)事实经过:柳乙因建房需要土地,恳求向同村同队的柳甲提出将坐落在土名“米徐垟”调換柳乙建房(有调地契约)。随后柳乙又提出为方便管理与柳甲商量将“米徐垟”与“牛栏头”承包土地对调耕种(没立书面协议),柳甲承包地“米徐垟”是村公路沿边、算是较好的地块,而柳乙承包地在“牛栏头”是山湾土地。柳甲承认调给柳乙建房事实(有调地契约),但柳甲不承认调换其他承包土地,于是柳甲向庆元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于2013年7月19日立案受理,以简易程序于2013年8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2013年10月11日作出(2013)丽庆民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了柳甲的诉讼请求,柳甲不服(2013)丽庆民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上诉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后,于2013年12月17日作出(2013)浙丽民终字第358号民事判决驳回柳甲上诉诉求,维持一审原判。导致柳甲四处奔跑6年寻求正义之路,找信访局该案经二审判决,依照信访条例涉法访不予受理,柳甲在走投没路之时,听说庆元有个“黑脸包公”于2020年9月13日上午找到吴强忠试试看的想法,吴强忠边听柳甲的诉说,并细阅了初审、终审二份判决书后,决定破格受理了该案,老吴不怕辛苦、首先深入现场实地勘察、审核双方持有登记调地的承包证,在逐一核对双方持有的承包权证登记中、发现柳甲坐落在土名“洋滩”沿边与案外人吴某承包的田块下端丘田,大约面积有80平方米左右,该80平方米左右地块没有在柳甲与柳乙对调土名“米徐垟”承包权证之内,据此;可合理推出该土名“洋滩”沿边80平方米左右地块应该未在双方调地范畴之中。老吴又找来柳乙释明政策与法律,并向柳乙做了前前后后调地经过的调查笔录,在老吴耐心、细心攻坚下,最终柳乙自己承认该80平方米一丘田、确实是柳甲承包的土地。

        成功调解化积案:吴强忠根据二级人民法院认定为该调换土地经营己形成事实双方应该履行;但认定在土名“洋滩”沿边约面积80平方米土地应由柳乙退出归还柳甲经营管理,吴强忠于201年9月17日上午召集了双方当事人和村主要干部进行对本案依照事实与法律进行释明,在平等、自愿、互让下达成了协议:一、双方自愿调解。二、当事人柳乙四兄弟应考虑到当时调地建房也是本着同村关系才顺利调地建房多年,但对“米徐垟”与“牛栏头”调地经营虽未立书面契约和上报上级农业部门备案,该调换土地己数十年形成事实,双方仍应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三、柳甲针对坐落在土名“洋滩”沿边案外人吴某的承包地下端,约面积80平方米地块不属于在“米徐垟”承包权证内,双方在调换土地是在土名“米徐垟”与土名“牛栏头”对调经营,由此;该土名“洋滩”沿边80平方米左右地块应归还柳甲经营管理使用。四、本争议纠纷到此终结。经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应依照履行,以前所发生ー些争议双方应当消除隔陔,做好团结互助。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下滩村村民委员会ー份备案,本调委会留档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民事合同效力。柳甲终于结束了他6年寻求正义的奔波路。

     案例二、15年积案壹小时化解:案由:征地补偿款纠纷。案涉标的虽小,但诉争时间己达15年之久。大塘源村大坑自然村以六位村民小组长为诉讼主体向庆元县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庆元县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后,于2020年10月23日交县矛调中心强忠调解室进行调解,强忠调解室急事急调为原则,于2021年3月24日下午在庆元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召集双方当事人:濛洲街道大塘源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叶某某、村长吴某某和代理律师郑某某)濛洲街道上叶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吴某某、村长周某某)到场进行调解。

     案涉标的虽小,但诉争时间己达15年之久。因此;濛洲街道上叶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吴绍木、村长周敏海)及大塘源村大坑自然村六位村民小组长到场进行调解。吴强忠先对该诉争案件进行当场调查核实并查阅案涉相关资料,结合平惯法和证据新规第十条推定,告知双方当事人案涉标的征地补偿款(51934.72元)依照庆元县人民政府庆政(81)76号文件,当时因大坑村级公路需要征用上叶村集体土地事实,但文件己明确征用该土地时己进行农业税的减免。

     2005年间县220变电所征用该大坑村部分公路土地,引发二村据争(51934.72元)征地补偿费15年。因此;根据历史证据证明该征用地权属属国家所有。经主持人将获得证据及推定向当事人释明后,双方当事人当场表示,自愿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濛洲街道大塘源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5934.72元)濛洲街道上叶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6000元)。诉争纠纷到此终止。吴强忠化解了像此类案件胜不胜举。

 

‍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他用真情换来老百姓的交口称赞,用奉献守护着一方的平安与和谐。中共庆元县委、县人民政府、浙江省司法厅联合为吴强忠召开庆功大会。庆功大会号召学习吴强忠同志艰苦奋斗的“老黄牛”精神,以吴强忠先进事迹为镜,学习他将初心融进灵魂、把使命扛在肩上、敢字当先、干字当头、顽强奋斗精神,学习吴强忠同志战病魔克服终身服药的巨大经济压力和痛苦,学习他时刻牢记分党忧、解民难的宗旨,学习他为民、务实、清廉的过硬作风……。

工作创新善思者
  不得不说,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吴强忠是把好手。常常有人对他竖起大拇指称赞:“老吴,人家矛盾解决不下来,到你手里就迎刃而解,厉害啊!”但是,吴强忠对于此类称赞都是付诸一笑。因为,在他看来,自己不管多有能力,发挥的作用也是有限的。为此,如何发出更多的光和热,成了他一直思索的问题。
1998年,吴强忠将多年调解经验总结概括后,提炼出了“快、敢、稳、紧、深、细、访”民调七字法。果不其然,这些来自于实践中的经验经上报后,被司法部、浙江省政法委和省司法厅推广。
  过了几年,吴强忠根据新形势下的调解工作,又摸索出了“六心”、“六善”调解法。“六心”即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受理纠纷要“热心”,说服教育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矛盾调解要“细心”,评判是非要“公心”,对己要守“廉洁心”;“六善”即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要善于倾听,要善于明法说理,要善于发挥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要善于把握调解过程,要善于与当事人积极沟通,要善于决断。
凭着三十多年的调解实践经验,吴强忠被庆元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立了 “强忠调解室”为庆元人民调解创新推上新台阶。

 

      2020年7月22日下午,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一行深入庆元矛调中心调研时,与吴强忠亲切交谈,王昌荣书记竖起大拇指连连为吴强忠“退而不休、分党忧、解民难的精神而感动”点赞。王昌荣书记“嘱咐吴强忠要注意身体、发挥余热中要做好传帮带、向年青干部多传授调解、信访技巧与方法,培养更多优秀的调解、信访干部,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贡献”。

  庆元县一位领导听了吴强忠的事迹后赞叹说:“为民,是吴强忠急民所急、忧民之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务实,是吴强忠夜以继日坚守的本质特征;清廉,是吴强忠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人的基本准则。”

 

       由于吴强忠工作业绩突出、在春节时间:中共庆元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见阳一行到“强忠调解室”慰问吴强忠老黄牛。

磨难困境善搏者
  吴强忠是个普通人,但也有不普通之处。他的不普通,是因为只要有人提起吴强忠,当地干部群众都亲热地叫他“黑脸包青天”,这是一个来自民间的称号,但是它的分量却是沉甸甸的。
  吴强忠以他的“菩萨心”、“婆婆嘴”和公平正义,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他办案坚持原则,“不办人情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他的座右铭。虽然他的正义和公正得罪了当地不少权势人物,但却赢得了当地群众一片赞誉声。
  群众称吴强忠“黑脸”,是因为31年前,吴强忠患尿毒症做过肾移植手术,术后服用带激素的药物,致使他的脸变得黝黑。
  今年67岁的吴强忠是在生死线上走过一回的人了。那是1990年,吴强忠被查出患了尿毒症晚期。病情严重,如不换肾必死无疑,但仅靠他每月90余元工资,换肾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换肾需要近10万元的费用。吴强忠的妻子翻出家中一分一角存款,边哭边数,总数却还不到2000元。吴强忠的妻子以惊人的毅力,挨家挨户敲门磕头借钱筹集医疗费,并且在吴强忠住院治疗的一年多时间里,顾不上幼小的儿女,夜以继日地陪伴在病床边……
  最终,吴强忠接受了肾移植手术,手术很成功。出院第三天,吴强忠就重返工作岗位。此后的31年中,吴强忠克服病痛的折磨、经济上的压力,无怨无悔,兢兢业业,始终奋战在调解一线。

 

       2021年3月25日上午丽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郎文荣到庆元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进行调研。庆元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见阳陪同调研。郎文荣书记还与金牌老调解员吴强忠同志亲切交谈(左一吴强忠),对其30多年一直坚持在调解一线的行为表示敬佩。

人们口中的吴强忠
       走近吴强忠,我们一直在找寻这种伟大,听听庆元的党政干部和群众及亲属对吴强忠的口碑是如何评价的?
  同事们说,他虽没有豪言壮语,吴强忠以其默默的行为彰显了对岗位的热爱、对和谐社会的担当,“撰写”出激励我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一本生动教材———时代需要英雄,浙江需要典型,社会需要榜样,吴强忠在平凡中的伟大,在于埋头苦干,精益求精;在于勇挑重担,争创一流,是个名副其实的“拼命三郎”值得我们学习。
        领导们说,吴强忠的平凡伟大,在于把党性放在心中,把病魔置身心外,以钉子精神46年余载扎根农村一线,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子女们说,我爸是个好爸爸,为我们子女们树立了好榜样,从家风、家规爸爸对“德”放在重中之重,教导我们子女们有德才有人品,也是发自内心平平淡淡,勤勤恳恳、默默无闻奉献精神榜样激发我们子女们……。
老百姓说,吴强忠的平凡而伟大,是在于他无私奉献,吃苦耐劳,不图名利,不计得失,公道正派。为我们办案不要一分钱,不要一包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敢碰硬是新时代“包公”,是咱百姓的好党员好干部,他做的事实值得我们百姓认可敬佩。
家,人人皆有。有人整天为“小家”忙碌;而有人却时时刻刻为“大家”操劳。吴强忠深怀着为民分忧之心,常思着为民服务之举,恪守着为民尽责之道,用自己的亲和、爱心和辛劳化干戈为玉帛,用真情赢得群众的信任;我们蓦然明白,当前在法治现实中,吴强忠能巍然屹立于百姓和干部心中,用正义、公平、捍卫法律的尊严、深深影响并带动他们,正是因为法治实践者的螺丝钉精神。

 

     编者语:吴强忠平凡的人创造了不平凡的人生,看似平凡却又不平凡,他骨子里渗透着一份坚强与执着。面对生活,他坦然乐观,面对病魔,他顽强拼搏,为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他几乎没有休过完整的节假日,不管是酷暑严寒、还是风雪交加,他用最美的心灵走进百姓千家万户、用最美的微笑直对困难、用最美的耐心化解僵局、用最美的真诚打动百姓,为民主持公道,总之只要那有纠纷就有他的身影,一个伟大灵魂的真实典型人物正能量,强化着他的思想和生命,实现了他自己与众不同的人生价值。吴强忠同志虽然身退,但心未退、党员的本色未退,怀着对党的事业执著追求,默默奉献着自我的余热,他忠诚践行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誓言,以共产党人的革命精神,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一心为民的崇高信仰,特别在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中,积极疏导,力排隐患,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对制止恶性案件发生或减轻危害后果作出突出了奉献,吴强忠同志的光辉形象在丽水先锋网专题视频:吴强忠:“包公”志“为民”情热播中,在浙江省展览厅三楼“最美浙江人”厅中展现,吴强忠同志闪耀道德的光芒、焕发榜样的力量,是人民调解员队伍中的特殊典型,同时更是广大党员干部和法律工作者及人民调解员学习的好榜样。

(供稿庆元县矛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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