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增喜李宝)近日,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森林侦查大队在“三打两控一遏制”百日攻坚行动中积极作为,依法查处一起捕获贩卖林蛙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国家“三有”野生动物。
近日,五大连池市森林侦查大队民警在该市引龙河湿地巡查中发现一辆可疑车辆,民警责令停车对其依法进行检查,在其车辆后备箱内发现藏有野生林蛙20余公斤。经依法询问,违法嫌疑人陈某于10月28日在引龙河湿地内捕获野生林蛙26.5公斤准备贩卖,其对非法捕获贩卖野生林蛙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陈某捕获的林蛙系黑龙江林蛙,属国家“三有”(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野生动物,共计607只。当地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对违法嫌疑人陈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11月10日上午,民警依法将收缴的黑龙江林蛙全部倒入该市讷谟尔河内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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